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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 南通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02-28 字体:[ ]

2023年以来,南通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等会议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以依法行政为核心,以普法教育为先导,以制度建设为保障,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提高管理水平、提升工作效能,取得了预期成效。现报告如下:

一、本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推进行政机关依法高效履职情况

强化组织领导。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关键在领导、重点在落实。市金融局对照《南通市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实施方案重要举措分工方案》《南通市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关于做好2023年度法治建设监测评价工作的通知》三个法治建设实施方案,专题研究部署,形成完整的目标化推进体系,认真做好每半年度局法治建设考核;把依法治市工作效果体现为党政领导干部的法治能力,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书面述法,促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有效落实。

强抓理论学习。局党组坚持带头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线上依托法宣在线、中国保密在线等平台学习法律法规,线下不定期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学习《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强化法治意识,自觉养成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观念。开展形式多样的宣讲活动,全面进行法治学习,促进全员学法、用法、守法,牢固树立法治思维。

(二)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情况

落实“八五”普法推进重点任务落实。对全市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及时分解,形成局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分解落实方案。积极参与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评估工作,按照市委依法治市办要求提供相关印证资料,完成申报评估配合工作。积极完成上级反馈问题整改,对中央督查反馈问题进行举一反三整改,完成问题整改及印证资料收集40余项。顺利迎接省司法局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落实情况中期检查工作,完成检查印证资料的收集、汇总和中期检查报告的起草。

强化人员法治素质培养增强执法力量。做好执法人员法治培训,强化干部能力提升,今年新增1名行政执法人员,组织全体执法人员积极参加司法部行政执法培训,开展在线学习教育,学习宪法、民法典、以案说法案例等。配合做好省局在通地方金融监管系统法治专题培训,我局监管一处同志在培训班做经验分享,进一步推进地方金融监管系统法治建设,提升干部队伍法律法规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

推行法律顾问制度确保决策科学。聘请了律师事务所团队作为我局行政工作中法律事务的把关人,签订了常年法律顾问合同,确保了政府决策的合法性、合理性、科学性。今年以来,法律顾问团队已为我局审查、修改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47份,出具法律意见8份,电话法律咨询60余次,参加法律工作会商2次。

落实“三项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坚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严格执行行政处罚法制审核制度,今年以来完成行政处罚案件1件,处罚决定全部上网公示,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进行梳理,结合实际对建立我局典当企业8项合规指导清单。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情况

高质量规范行政决策。严把重大行政决策关口。制定《南通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指引》,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坚决按程序办事,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定期合法性审查会议制度,畅通法律专家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咨询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的渠道。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工作,将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结果作为调整重大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制度。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高质量推进行政立法。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对照《南通市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实施方案重要举措分工方案》要求,加强调查研究和立法效果评估,加快完善地方法规规章制度体系,依法依规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健全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体系,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专项清理工作,严格把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不随意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时清理和梳理不适应改革发展需要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4件,继续执行5件,做到改革与法治相伴而生、同步推进。深入推进学法常态化建设。制定《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明确学法共性、个性清单,推动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常态化。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规定决策,按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开展工作,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增强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自觉性、主动性。

高质量开展公正执法。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支持和配合监管一处做好做实全省地方金融组织首单行政处罚;转变执法理念和方式。坚持“刚”“柔”并济、“管”“服”并重,采取首违不罚、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推行柔性执法和轻微违法免罚,努力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加强企业合规指导。探索制定典当企业合规清单,逐一列举了合规事项、企业常见的违法行为表现、合规建议、指导部门和联系方式等信息,通过明白纸的方式告诉企业“哪些行为违法、违反了什么法、怎样做不违法”,方便企业快速、简明、准确地了解和排查行政处罚风险点,加强对企业合规经营的指导,增强企业合规意识。

(五)依法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情况

积极防范大型企业债务风险。推出促进建筑业可持续发展的融资支持政策,指导督促金融机构稳定建筑业融资,对大型建筑业企业必要、合理的新增融资需求,通过组建银团、联合授信方式给予新增授信支持。鼓励各地设立一定规模建筑业发展基金,帮助解决短期资金周转难题,切实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六)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情况

全面清理整顿非法金融活动风险。坚持源头防控、打早打小,发现处置16起涉非风险,为市民挽回超1500万元潜在损失。持续开展陈案积案处置攻坚,对45起重点陈案逐案明确了包案领导等“四个一”工作举措,已办结案件32起,有效化解了相关信访稳定风险。深入推进金融放贷领域、“伪金交所”等专项整治工作,较好消除了监管真空。开展处非行政执法“首战”行动,依据处非条例新立南通首起涉嫌非法集资行政案件。依据省金融条例开出了全省地级市地方金融领域首张行政处罚决定书,有效警醒全市各类地方金融组织合法合规经营。全省率先探索完善地方金融领域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创新建立了全市处非行政执法人才库,全市统筹使用执法力量,较好破解了基层执法力量和法审力量不足的难题。

(七)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情况

高质量加强制约监督。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制定《南通市金融局2023年度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全面加强对我市地方金融监管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工作效能,提升人民群众对执法工作的满意度,形成规范权力运行的监督体系。自觉主动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在放大镜下开展工作,行政许可以及行政处罚信息及时上网公示,主动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和审计监督等各类监督,有效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

高质量落实政务信息公开。为进一步提高政务信息管理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加快热线政务信息开发共享,梳理我局政务信息,包括机构职能、政策法规、政务服务、名词解释、通知公告、通讯录、热线管理和其他便民等类别信息,录入热线政务信息,确保内容完成准确,表达通俗易懂、格式规范标准;及时将行政许可以及抽查检查等信息归集到市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做到“应归尽归”。

(八)打造数字法治政府情况

高质量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加快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实行动态调整政务服务事项,将职权目录、实施主体、法律依据、办理流程以清单的方式进行列举和图解,进行电子证照共享工作,实现政务服务全覆盖、全联通,形成了网厅实厅融合、线上线下联动、服务监督并重、信息资源协同的政务服务体系。

高质量落实“双随机 一公开”工作。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高效配置行政资源,切实提升监管效能,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抽取8个事项78家企业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加强和规范事先事中事后监管。

高质量动态调整权力事项清单。继续对权力事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完善权力清单制度体系,承接好我局权力事项,完成对本部门权责事项的全面梳理,并将取消、新增、变更等事项情况编制完整,整理政务事项办理流程,畅通在线办理渠道。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年来,局党组书记、局长坚持落实好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学习各类法律法规,先后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保密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努力提高法律知识和素质。坚持自觉守法,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并坚持带头学,管好队伍,强化干部法制教育。积极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要求全局机关干部在法律法规政策框架内开展工作,加大地方金融监管领域法治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

三、存在不足和原因

一是工作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在新的发展形势与新的工作要求下,相关地方金融监管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制度的执行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特别是在依法行政和兼顾效率方面仍需找到更好的平衡点。

二是普法学习教育存在不足。干部队伍法律知识学习有待进一步加强,普法学习的主动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完善法治工作制度机制。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切实加强对局法治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完善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学法普法以及日常管理等相关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迹可查。

二是破解行政管理领域难题。积极与省局汇报沟通,对地方金融监管行政管理领域法律法规规章等条款逐一梳理,进一步明确和完善相关监管领域的流程与规范。加强与县级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对接,进一步厘清职能界限、明确工作职责,形成行政监管合力。

三是提升执法监督能力。强化市、县两级执法监督机构纵向联动,调配使用本地区执法力量,形成合力,加强“双随机”执法检查力度,加强与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沟通联系,适时开展联合管理,严肃查处各类非法集资案件,充分发挥典型案例通报曝光警示作用,努力形成监管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