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挥国有参股投资基金作用的建议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8-21 09:38 累计次数: 字体:[ ]

南通市国资委:

经研究,现对张乃华委员提出的政协第116号“关于发挥国有参股投资基金作用的建议”的提案提出如下会办意见,供你单位答复提案提出者时参考。

近年来,我局高度重视发挥国有参股投资基金引导撬动南通经济发展的作用。从2017年起就研究出台相关考评办法,2019年,我局积极响应“服务企业百日行”活动,组织市级国有参股投资机构组建“融金惠通”帮企行动直接融资分队(简称市直二分队),编印了《市级国有参股投资机构汇编》,广为推送给全市广大企业,并出台《南通市级国有参股投资机构参与“融金惠通”帮企行动直接融资服务企业评价办法》,每月进行打分评价并通报,有效发挥了国有参股投资机构服务本地企业的实效。该做法获得单晓鸣常务副市长批示。今年3月份,在原有考评办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出台《南通市级国有参股投资机构服务企业评价办法》(通金监发〔2020〕21号),从参与(承办)活动、有效评估反馈、提供跟踪服务、形成市级投资四个维度开展评价,进一步提升市级国有参股投资机构服务南通企业的质效,更好发挥国有资本的引导撬动作用,加大投资机构对本地企业股权融资的支持力度,推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同时,我局组织相关人员赴苏州等先进地区对标学习,召集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等6家市级部门以及国有平台公司、部分市级国有参股投资机构两次召开座谈会,广泛询计问策,形成全市股权投融资发展调研报告。其中,就有充分发挥园区国资“穿针引线”作用,构建依托资本市场的金融服务体系,支持企业科技创新,支持园区产业转型升级的具体建议。我局已将相关建议向市委、市政府汇报。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落实已有文件,严格对国有参股投资机构服务企业进行评价,全力支持和协助有关部门重点做好国有参股投资机构实际投资我市企业等相关工作,进一步发挥国有参股机构服务地方能效,不断增强国资推进企业上市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