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保护小额贷款公司合法权益、维护金融市场秩序的建议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7-04 09:31 累计次数: 字体:[ ]

张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保护小额贷款公司合法权益、维护金融市场秩序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强化对小额贷款公司规范性监管,加快推动小额贷款公司不良资产处置,部门联动,多措并举,全市小额贷款公司不良率逐步下降,风险总体平稳可控。但是受宏观经济持续下行、小额贷款公司自身风险防控能力不足及不良贷款处置困难等不利因素影响,全市小额贷款公司不良资产和不良率整体偏高,严重影响小额贷款公司持续发展能力和营利水平,个别小额贷款公司因不良率居高不下被取消小额贷款业务资格。

一、我市在加快推进小贷公司不良贷款处置方面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加强行政推动、多角度推进小贷公司加快不良贷款处置

一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依托南通市金融案件防控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各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与各级法院金融审判部门、执行部门及小额贷款公司信息的沟通交流,通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共同会商解决小额贷款公司不良资产处置法院审判、执行过程中发生的重大疑难问题,协调推动涉及小额贷款公司不良资产处置重要制度创新和组织实施。

二是加强政策推动。市金融监管局联合市中院出台《关于推动南通市小额贷款公司加快不良资产处置的若干意见》,通过强化市场、司法和行政推动,助推小贷公司不良贷款处置工作;推动属地政府加强政策扶持,对规范健康发展、不良贷款处置成效显著的小额贷款公司给予一定财政激励。

三是加强培训宣传。邀请有关专家,针对小额贷款公司风险防范及逾期贷款催收问题,涉诉、执行中的热点疑难法律问题,不良资产处置路径及司法推动等方面对全市小额贷款公司开展专题培训和宣传。

(二)加强司法推动,加大对小贷公司不良资产诉讼、执行过程的扶持力度。

近年来,我市将提升小额贷款公司诉讼执行案件的效率和效果,加大对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等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作为发展和监管小额贷款公司的重要工作。

1.缓解诉讼中保全担保金困难。提供保全担保,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诉讼保全的基本配套制度。最高院2016年12月发布了《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对担保数额调整为保全数额的百分之三十,同时,对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准予以独立保函形式提供担保,而免于提供担保金。由于法律及司法解释对免于保全担保金有明确的规定,小贷公司不属金融机构范围,目前难以突破法律规定。为了保障小贷公司等原告的合法权益,降低担保难度,近年来,市中院与南通市人保等保险公司会商、协调,探索引入第三方保险担保机制(保险条款费率普遍为保全金额的2‰),有效解决保全担保占用资金过大的难题,从源头上缓解了小贷公司等胜诉当事人保全难、执行难等问题。

2.加大执行力度保障小贷公司权益。2018年,市中院围绕“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开展以“财产处置”为中心的三大攻坚战,工作有了新进展、新突破。法院对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紧扣资产处置变现环节,梳理需资产处置案件,推广询价、议价等快速上拍经验,规范处置程序,力争拍卖前依法排除房产瑕疵,推广清场拍卖示范样板,实现涉案资产的快速、强制、依法变现;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执行程序中依法处置财产的通知》,要求两级法院强化依职权处置涉案资产力度,对申请执行人不愿垫付腾空费用、被执行人提出评估价格、涤除租赁等执行行为异议等七种情形,依法继续拍卖,不得随意终止处置程序;每月定期开展集中执行,选择涉资产清场、金融、涉民生、涉特困群体等对象为主题,常态化进行全市联动执行。

3.打击逃避债务、恶意转移资产行为。一是加强执行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元旦、春节前后,法院、公安等部门依托传统媒体和网络、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广泛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宣传执行攻坚克难举措与成效,进一步营造“诚信光荣、失信可耻、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社会氛围;二是加大对侵害小贷公司利益犯罪的打击力度。对诈骗小贷公司的犯罪行为,司法部门联合严厉打击,尽可能为受害公司挽回经济损失,切实维护小贷公司的合法利益。三是对非法经营贷款业务活动进行严厉打击。对打着小额贷款公司的幌子进行诈骗、非法集资、实施套路贷等犯罪活动予以严厉打击,有效震慑犯罪分子。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保障金融债权的实现程度,是衡量金融安全水平的重要因素。2019年5月末,全市小额贷款公司不良贷款率25.52%,较2017年末下降了10.52个百分点;2018年末,市法院受理执行案件较上年末上升1.48%,结案上升21.14%,执行到位上升31.89%。我市推动小额贷款公司处置难、执行难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切实解决工作永远在路上。下一步我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切实履行行政司法职责,扎实工作,迎难而上,建立长效机制,以高质量工作服务小贷公司健康发展。

一是加强政策指导。加强对属地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服务和指导,进一步引导小额贷款公司立足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服务实体产业,坚持小额分散,推动小额贷款公司高质量发展。密切关注经营风险,提高对经营风险较大的小贷公司现场走访的频率,指导妥善做好不良处置及风险处置工作。

二是整合信息资源。实现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发改委、公安、法院等部门与小贷公司以及小贷公司之间信息的充分沟通,加强风险防范。加速推动我市更多小额贷款公司加入人行征信系统,完善有关信用查询、信息共享平台和制度建设。

三是加大司法处置力度。进一步从庭前调解到诉讼对接,从统一执行法院到协调查封法院,从涉案财产权利瑕疵审查到强制涤除,从适时恢复执行到构建联动失信惩诫网络等方面,积极营造保障小贷公司权利的法制环境。提高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加大对债务人恶意逃废债机构经营者“跑路”“破产”等行为的打击力度。对弄虚作假、乘机逃废债务的,要严格追究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维护信贷秩序和金融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