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大乡村振兴资金投入力度的政策建议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8-21 14:07 累计次数: 字体:[ ]

市财政局:

经研究,现对李柏松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大乡村振兴资金投入力度的政策建议》的提案提出如下会办意见,供你单位答复提案提出者时参考。

一、不断优化金融机构考评机制

为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增加对民营企业、制造业企业、小微企业的信贷投放,提高民营企业融资可获得性,进一步支持我市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2019年4月,我局会同市人行、银保监分局研究制定的《南通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评价办法》由市政府办印发。评价办法从民营企业信贷获率、制造业贷款发展情况、支持产业转型力度和金融服务情况四大维度,以银行机构为单位,分类评价银行业金融机构落实金融服务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政策实绩。其中,民营企业信贷获得率主要体现在单户授信总额1000万元及以下小微企业贷款客户拓展力度、投放力度、综合成本及贷款不良率四个方面。同时加强考核结果运用,将2019年度考核结果在全市通报,并给予奖励,考核结果与财政性存款分配、金融系统评优评先等相挂钩,以有效激发银行机构加大民营企业、小微企业贷款投放,提升政策激励的有效性。

2019年,我市制造业新增贷款占全部新增贷款比重为8.34%,位列全省第二;全市一般贷款加权平均利率5.5%,比2018年下降0.18个百分点;2020年3月,进一步降至5.18%,是全省利率最低的三个地区之一。今年3月,又进一步完善了该考评办法,增加“首贷户”“中长期贷款”等考核指标。

二、推动落实融资担保风险分担机制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回归担保主业、降低费率水平、加大支小支农担保供给,带动更多金融资源更好服务小微企业、“三农”和创业创新,我局会同相关部门和单位积极研究完善融资担保风险分担机制,今年3月正式出台《南通市市区融资担保风险分担业务管理办法》,按照2:1.5:1.5:5的比例,建立“银政担担”合作分险机制,充分利用国担基金和省再担保资源,发挥财政风险分担的最大效用。《办法》自5月1日正式实施,下一步我局将加快推进“政银担担”合作实质性开展,推动各县(市)金融局参照市级政策加快研究建立本地风险分担机制,确保政策落地落实,预计5月底前将促成首批合作银行及担保机构。

三、引导金融机构支持乡村振兴

我局积极对接政策性银行,引导农发行南通分行关注高标准农田建设,充分发挥政策性金融优势,创新“两项指标收益+财政奖补资金+高标准农田增收效益”等综合性收益模式,提升农业生产机械化水平和农民收入水平。2019年度该行新审批15亿元,累计投放高标准农田贷款28亿元,支持建设高标准农田85.11万亩。自2019年4月南通市政府与农业发展银行江苏省分行签署《服务长江经济带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专项合作协议》以来,该行已对全市范围内56个项目授信326.84亿元,实际放款132.45亿元,放款规模位列全省系统第一。同时对于棚户区改造、水利建设等政策属性强的贷款项目,大部分采用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和PSL优惠利率,占比达到75%。其余上浮部分也均不超过基准利率的10%。

四、推进涉农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

针对我市大部分涉农企业对直接融资相对生疏等状况,我局加强培训,每月组织一次资本市场专业培训,去年以来组织多场涉农企业资本市场培训,与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的农业龙头企业金融服务对接培训会、“农业板”专题培训等活动,同时加强面对面宣传发动,点对点指导帮助。截止目前,我市涉农企业在省股权交易中心“农业板”挂牌62家,在新三板挂牌8家,IPO入轨企业4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