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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东:出台上市激励新政策,企业上市扶持力度再加码

来源: 启东 朱亚萍 发布时间:2021-04-16 字体:[ ]

为加快推进启东市企业上市挂牌,进一步鼓励和引导启东市企业积极抢抓资本市场改革重大历史机遇,利用境内外资本市场做大做强,助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近日,启东市出台了《关于促进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启政规〔2021〕2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2019年以来,我国资本市场重磅改革密集发布,科创板设立并试行注册制改革,新三板降门槛、推出精选层等改革实现重大突破,创业板实行注册制改革,多层次资本市场功能更加完善,各板块定位进一步明确,作用更加突出。为鼓励和支持启东市企业把握好资本市场改革红利,启东市在启政规〔2017〕3号文件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制定新的上市激励政策,助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共七章,包括鼓励企业上市股改、鼓励企业境内外上市、鼓励企业新三板挂牌、鼓励企业进行资本运作、鼓励设立基金并投资本市企业等几大方面。

《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大了企业股改财政扶持力度,明确“入轨企业在股份制改造过程中产生的各项税费支出,包括同一控制人前提下的资产收购、兼并、转让以及股权的变更等规范重组行为所产生的增值税、所得税和土地增值税”,经相关部门确认后,按其股改当年市财力留存部分为限给予扶持;鼓励企业挂牌新三板精选层,“凡成功在新三板精选层挂牌的企业,一次性奖励200万元”;鼓励企业在江苏股交中心挂牌并开展股权融资,“本市企业在江苏股权交易中心成功挂牌交易的由市财政给予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引入外部股权投资的,按其获得投资额的5‰的比例给予奖励,累计不超过100万元”;鼓励企业开展直接融资,“上市公司以配股、增发方式实现再融资,按其募投资金实际投资本市金额的1%予以奖励”,单个企业年度奖励上限由原来的100万元提高到200万元。

下阶段启东市将以走访后备企业以及开展上市挂牌后备企业资本市场专题培训为契机,加大对《实施意见》的宣传,提升企业上市挂牌的积极性,鼓励更多企业登陆资本市场,助力我市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