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地方金融从业机构监管分类办法2.0版本即将出台 ——部分地方金融从业机构监管分类类别将下调
来源: 南通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0-02-21 09:50 累计次数: 字体:[ ]

为进一步落实对全市地方金融从业机构实施分类监管的工作思路,拓展分类监管的广度,延伸分类监管的深度,市金融局在过去一年分类监管“先试先行”以及摸底排查和专项检查工作的基础上,对《南通市类金融机构监管分类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南通市地方金融从业机构监管分类办法(2020版)》即将出台。监管分类办法2.0版将明确暂缓疑似异常机构的企业股权调整、经营地址变更等相关审批手续,也将作为年审、评级等工作不通过的重要依据。

监管分类办法2.0版有两个明显特点:

01

提高监管分类标准。监管分类办法1.0版侧重于依据企业信息报送的及时性和准确性,2.0版本则侧重于依据企业合规合法经营行为。“失联”和“空壳”等非正常经营机构以及违法违规经营机构将作为此次分类监管重点整治整改对象。

02

鼓励支持机构健康发展。运营中存在需整治整改问题的地方金融从业机构将获得三个月整改期限,整改期限内对机构监管分类类别暂缓分类,鼓励引导确实有从事地方金融业务意愿的机构积极整改,合法合规开展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