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0386号提案的答复(关于提升南通担保机构服务能力,破解小微金融服务难题的提案)
来源: 南通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1-11-23 15:50 累计次数: 字体:[ ]

艾晨委员:

您提出的“提升南通担保机构服务能力,破解小微金融服务难题”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融资担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在提案中,您介绍了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发展历程、南通担保行业发展现状,总结了国外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行业发展经验,并对促进南通担保行业发展提出了四点建议,您的提案对促进我市担保行业的发展,进一步发挥担保公司服务中小微企业融资具有重要的借鉴作用和指导意义。2020年,我市融资担保在保余额210.19亿元,放大倍数量2.94,均位居全省前列。我市在促进融资担保行业发展方面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推进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实现市、县(市)全覆盖。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充分发挥融资担保体系作用,大力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苏政办发〔2019〕77号)要求,我市指定众和担保为市本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开展支小支农等公益性为主、盈利为辅的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积极推进县(市)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建设,2020年我市共建立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6家,实现了市、县(市)全覆盖。指导如东升泰、启东国投2家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做好增资工作,两家公司资本金均从1亿元增至3亿元,为做大业务规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2020年底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平均担保费率降至1.03%。

(二)完善监管评级工作,促进企业服务能力的提升。一是开展分类监管。完善地方金融从业机构分类监管机制,出台《南通市地方金融从业机构监管分类办法(2020版)》,按照分类办法每月对担保等机构进行分类监管,按月公布分类监管结果,对在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中出现问题的机构及时调整监管类别。分类监管结果被企业预警通等第三方信用平台机构采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二是做好评级工作。市人行、市金融局每年开展融资担保机构信用评级,加强评级结果的运用,促进担保公司不断强化风险管理,加快业务发展。按省统一部署开展监管评级,及时整改问题,督促担保公司规范开展业务,服务企业融资。

(三)出台政银担风险分担办法,助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制定《南通市市区融资担保风险分担业务管理办法》(通政办规〔2020〕1号),在市区建立“银政担担”合作分险机制,按照2:1.5:1.5:5的比例,充分利用国担基金和省再担保资源,发挥财政风险分担最大效用,引导融资担保机构回归担保主业、降低费率水平、弱化反担保要求、加大支小支农担保供给。2020年市区共开展了3笔政银担风险分担业务。

(四)落实、完善担保行业扶持政策,促进担保支持产业转型升级。根据《市政府关于促进市区产业转型升级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通政发〔2018〕50号),每年组织开展了市区融资担保机构项目申报工作。经中介机构审计,预计今年将发放担保项目补贴900余万元,引导担保机构服务重点产业。将担保扶持政策作为全市金融支持产业转型升级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不断加以完善。新修订的政策通过财政奖补,促进担保机构增加制造业担保比重,降低担保费率和反担保要求,为中小微和制造业企业提供更多更优质的融资服务。

今后,我们将继续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充分发挥融资担保体系作用大力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苏政办发〔2019〕77号)精神,完善融资担保体系建设,促进我市融资担保机构在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为此,我们将开展以下工作:

(一)营造共同服务中小企业发展的良好氛围。继续贯彻落实《关于支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若干政策意见》及实施细则,建立知识产权投融资“一站式”服务平台,促进企业办理贷款申请、授信批复等工作流程提速。实施知识产权赋能行动,创新“政府+银行+担保”风险共担的知识产权金融“南通合作模式”,拓展多元化知识产权融资渠道。开展好年度融资担保公司信用评级工作,金融机构将强化评级结果的运用,为科学决策打好基础。通过监管信息系统风险指标预警、现场检查、年度监管评级等手段促进担保公司优化风险评估体系,做好小微企业资信、经营状况评估,为科学决策打好基础。充分利用全市民营企业服务体系,发挥线上线下政企互通平台作用,及时解决企业发展难题。持续开展“企业服务月”活动,拟不定期分行业和地区走进企业“面对面”提供指导和服务。

(二)推进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贯彻落实好金融支持产业转型升级担保政策,召开政策宣讲会议,研究政策督查评估方案,推进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建立市区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资本金持续补充机制,做大做强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江苏再保南通信用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实收资本已增至3亿元,我们将继续督促其尽快完成工商登记变更,推动我市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注册资本金全部达到省文件规定,为做大业务规模提供必要保证。促进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开展支小支农等公益性为主、盈利为辅的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

(三)不断完善国有担保公司考核机制。将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体系建设纳入市委、市政府年度督查事项,促进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提高支农支小业务占比、降低担保费率。 市国资委会同产控集团等市属企业编制印发了2021年度经营目标任务,在对产控集团的考核指标中明确:“按市政府要求设立市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制定细化尽职免责和容错纠错制度,结合担保业务量、放大倍数、收费标准、不良率等指标,完善担保公司绩效考核办法。”产控集团已根据相关要求,对下属国有担保公司下达了年度考核指标。

(四)推进落实担保机构损失补偿机制。贯彻落实《关于印发江苏省普惠金融发展风险补偿基金项下小微贷产品工作方案的通知》(苏财金〔2021〕44号),依托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中新开发的“小微贷”产品,建立风险共担机制,融资担保机构、合作银行、省市(县)风险补偿基金、再担保机构分别按1:2:3:4的比例承担风险,为各类小微企业提供低成本、高效率的信贷支持。今年首次将银行与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合作情况、政银担风险分担业务占比情况纳入对银行业考核指标体系,按季度测评打分,引导银行与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合作,扩大业务、共担风险。

(五)强化融资担保行业的监管。《江苏省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实施细则》于2021年3月1日施行,及时组织县(市)区监管部门认真学习文件精神,按照文件的最新规定,做好担保公司设立、变更、终止相关工作,通过运用监管信息系统、现场检查等方式加强对辖内担保公司的资金、资产的持续监管。协调做好省级担保机构现场检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继续按照《南通市地方金融从业机构监管分类办法》,每月对担保等机构进行分类监管,按月公布分类监管结果,对在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中出现问题的机构及时调整监管类别。加强对市信用担保协会指导,充分发挥其作用,加强行业自律。

南通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