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279号提案的答复(关于地方金融从业机构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建议)
来源: 南通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2-11-22 10:12 累计次数: 字体:[ ]

尊敬的韩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地方金融从业机构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全市地方金融从业机构基本情况

截止今年上半年,我市共有六类地方金融从业机构153家,其中融资担保24家,小额贷款公司40家,融资租赁(含分支机构)48家,典当行33家,商业保理公司5家,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1家。融资担保(法人机构)新增担保额144.39亿元、在保余额267.59亿元,在保户数4496户,新增担保额、在保余额、放大倍数等关键指标继续位列全省前列。商业保理机构注册资本14亿元,受让应收帐款余额92.22亿元。25家融资租赁机构(法人机构)资产总额达到111.1亿元,融资租赁资产总额71.97亿元。小额贷款公司累计发放贷款17.43亿元,贷款余额42.17亿元。典当机构典当总额8.41亿元,同比增长44%。

二、发展举措

(一)推进服务,不断优化行业发展环境。

我局始终做到认真履职尽责,将净化和优化行业发展环境放在地方金融从业机构实现健康发展的首要位置。三年来,动态维护江苏政务服务网中涉及我局的权力清单、指南事项,认真开展政务服务效能提升、一件事改革、一体化建设等放管服工作。事前辅导符合条件的机构顺利办理设立和变更手续,事中对持牌机构实行严格监管,持续指导企业合规合法经营。2021年,我局会同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典当行、融资租赁企业商事注册登记达8次,完成小贷、担保机构审批、备案和转报事项41项,约谈董监高、宣讲监管政策10家次。

(二)创新举措,鼓励地方金融从业机构创新发展。

1. 组织地方金融从业机构外出学习交流。2021年,我局组织全市商业保理企业实地学习苏州保理机构先进做法,帮助我市保理企业稳妥展业。受疫情影响,组织小额贷款公司去重庆的学习计划受阻。今后我局将择机继续组织我市小额贷款公司等各类地方金融从业机构赴华中、苏南等地学习借鉴经验做法,在产品开发、人才培养、服务中小微企业客户等方面拓展思路。

2.推动融资租赁企业对接服务制造业企业。目前我局正在积极组织推动行业内实力雄厚、业务领域广泛的融资租赁企业对接服务全市中小型设备制造业企业,充分运用融资租赁既能融资又能融物的特点,帮助这类企业拓展销售渠道,将服务延展到制造业企业的上下游。

(三)支持地方金融从业机构信息共享

1. 在省内率先建立分类监管工作制度,向社会公示分类监管结果。自2019年转隶后,我局高度重视对地方金融组织的监管工作和信息共享工作,在紧锣密鼓地对全市各类地方金融从业机构进行监管分类后,于2019年7月开始在省内率先向社会公布全市地方金融组织监管分类结果,公布结果被“企业预警通”等第三方信用平台采用。

2. 根据苏金融办发【2017】90号文的规定,允许小额贷款公司省域内开展投资业务。农村小贷的投资比例不超过净资产的50%,科技小贷的投资比例不超过净资产的100%。目前我市和信科贷等家6小贷公司共计为12家企业投资1.53亿元。今后我们将推动小贷公司大力发展信贷投资业务,创新发展投贷联动等业务,切实缓解部分企业成长过程中需要的融资问题。

(四)加大政府支持地方金融从业机构发展力度

1. 不断加大国资引领。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我市已有国资参股或控股的地方金融从业机构29家,其中融资担保16家、小额贷款3家、融资租赁4家、商业保理5家、典当行1家。

2. 不断深化扶持举措。一是完善提升行业扶持政策。首次实现市级财政资金对小额贷款行业扶持的零突破,融资担保行业扶持资金实现倍增,预计兑付2021年度市区融资担保机构奖补资金3082.08万元,获得项目扶持机构数7家。二是推进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将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体系建设纳入市委、市政府年度督查事项,促进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提高支农支小业务占比、降低担保费率。将银行与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合作情况纳入对银行业考核指标体系,引导银行与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合作。

三、下一步发展计划

1. 稳妥有序推动地方金融组织发展。力争2022年新设各类机构10家以上,新增注册资本10亿元以上;融资担保行业新增规模、在保余额双超200亿,行业平均放大倍数突破3倍,出现单个新增规模达到80亿的机构;融资租赁行业新增业务规模突破100亿,出现单个新增突破20亿的机构;商业保理行业力争新增业务规模突破30亿,出现单个新增业务规模突破10亿的机构;小额贷款行业力争当年累放贷款突破35亿,余额突破45亿,单个机构争取累放突破4亿;典当行力争规模达到10亿。

2. 积极优化行业发展环境。一是强化监管结果应用,与银保监局等部门沟通协调,推进小贷、担保、租赁、保理四类机构获得银行融资,向部分银行试点推荐优质机构。二是研究完善行业发展政策措施,争取融资租赁、商业保理新纳入普惠金融奖补范畴。三是学习借鉴优质机构经验做法,组织我市相关行业机构积极外出考察学习。四是积极保护机构合法权益,逐步接入征信平台、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等,方便机构开展业务、拓展业务。针对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我们将与人行、海安市人民政府积极沟通协调,加大力度推动我市优势企业接入平台。五是推进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建设,确保各家机构符合上级文件要求,增强服务普惠金融成效。

我们将把您的建议融入到今后的工作中去,不断壮大我市地方金融从业机构的规模,实现行业的高质量发展。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南通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