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0020号提案的答复(关于进一步支持政策性农业融资担保工作的建议)
来源: 南通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1-11-23 15:49 累计次数: 字体:[ ]

李柏松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支持政策性农业融资担保工作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政策性农业融资担保体系建设的关心和支持!在提案中,您分析了我市农业担保工作情况,对促进政策性农业融资担保工作提出了四点建议,对我们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近年来,我市准确把握政策性农业融资平台定位,不断创新理念,优化服务,通过加强政策支持、强化银担业务合作,打好惠农利民“组合拳”,聚焦涉农融资难题,率先在全省出台系列财政金融协同支农政策,全方位解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和资金应急周转问题。在市财政政策推动下,南通农担累计为全市2645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提供担保,贷款总额27.82亿元(全省第二,苏中第一),户均105万元,涉及辖内各类型银行机构20家。 “小杠杆”产生“大效应”,“小资本”助推“大产业”,为南通乡村振兴提供了更多“源头活水”。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落实市委一号文件和全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推进财政金融协同更大力度支持乡村振兴。

一是推动建立市级农业信贷担保联席会议制度。积极沟通协调,推动成立由市政府分管秘书长牵头,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地方金融监管局、银保监局等部门参加的农业信贷担保联席会议,明确部门职责、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农业农村金融服务突出问题和农业信贷担保矛盾困难,切实打通农业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

二是完善农业融资担保考核机制。参照相关市做法,将政策性农业担保在保余额纳入地方乡村振兴实绩考核指标,推动各地更深入搭建融资桥梁,解决农民融资难题。将银行机构与江苏农担南通分公司的合作情况纳入银行机构支持我市高质量发展的考核指标,按季考核,强化对银行机构的考核激励。

三是健全完善农业融资担保服务网络。支持县级建立农担分支机构,乡镇建立服务网点,今年重点推进农业大县建成分支机构,不断增加农担业务的受益面。督促银行机构加强与政策性农业担保公司的业务合作。积极做好金融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名录库建设和维护工作,每半年调整更新一次,充分发挥农业农村部门人头熟、地头熟、产业熟的优势,向合作银行推介优质主体、优质项目,提升放大倍数。

四是积极落实相关财政政策。着力抓好农业融资担保费补助、担保贷款应急转贷资金、贷款贴息等系列财政政策的落实,切实通过降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成本,提升政策性农业融资担保吸引力、影响力,同时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要求,出台《南通市乡村振兴示范村、先进村农业融资担保贷款财政扶持暂行办法》,推动财政政策向市定示范村先进村倾斜,打造南通乡村振兴的样板和亮点工程。

南通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14日